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8年10月24日,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1699号,为技改项目。
本项目主要从事16kw/32kw小巴控制器、50kw/100kw大巴控制器的生产,达产后可年产16kw/32kw小巴控制器4.5万套,50kw/100kw大巴控制器0.5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委托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2月18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审批(环高审【2017】146号)。项目开工时间为2018年1月,建成时间为2018年8月,调试时间为2018年9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供水由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给水管网供给,项目所需人员从现有人员中调配,故本项目不新增用水。厂区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食堂用水、保洁用水。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保洁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接入厂区南侧梧桐路污38#检查井,进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两套自动焊接烟尘净化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车间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内机械通风。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10151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86.25mg/l、177.7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82.53mg/l、78.63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75.25mg/l、78.7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9.0mg/l、18.0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分别为0.33mg/l、0.32mg/l,均满足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2. 废气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10151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85mg/m3,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及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水、气)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2、企业应强化风险管控设施、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
签到表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5日-11月21日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