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银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360万中央空调塑料配件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8年11月26日,合肥银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万中央空调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银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万中央空调塑料配件生产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魏武路与板桥路交口东南侧,系租赁合肥双墩皮件有限公司厂房1幢厂房东侧进行生产,为新建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中央空调塑料配件的生产,环评中分两期建设,共设置8条吸塑成型生产线,完全达产后可年产360万只中央空调塑料配件。目前,一期建设完成,共设置4条吸塑成型生产线,根据实际生产设备核算最大产能,可年产180万只中央空调塑料配件,并且取消项目二期的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7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银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万中央空调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9月28日经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长环建【2018】174号)。项目开工时间为2018年10月下旬,竣工时间为2018年11月上旬,调试时间为2018年11月上旬到2018年11月中旬,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四)验收范围
合肥银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60万中央空调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①本项目环评阶段设置一个危废库位于厂区东南角,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了一个危废库位于厂区东北角;
②本项目环评阶段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4条吸塑成型生产线,二期建设4条吸塑成型生产线,实际建设过程中该项目仅建设一期4条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部分公用动力配套设施,根据市场等其他综合原因取消项目二期的建设;
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魏武路市政污水管网进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化粪池、雨污水管网依托合肥双墩皮件有限公司现有排水设施。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ps及pet吸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11068)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处ss日均浓度为21.8mg/l、22.8mg/l,cod日均浓度为155mg/l、157mg/l,bod5日均浓度为43.4mg/l、41.9mg/l,nh3-n日均浓度为8.66mg/l、8.19mg/l,石油类日均浓度为1.04mg/l、1.13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中三级标准要求及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 废气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11068)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满足参照执行的《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最大排放浓度≦60mg/m3);无组织监测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参照执行的《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限值(最大排放浓度≦4mg/m3)。
3、噪声
11月22日~23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8db(a),夜间最大值为48.4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7.5t,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再由环卫部门集中送至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处理;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主要来源于裁切工序,年产量约为90t,交由专门的物资公司统一回收;
危险废物: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用于机器润滑后产生的废机油、液压机械设备更换后产生的废液压油及处理废气后产生的废活性炭,其中:
①废机油年产生量约为0.01t,此类物料属于危险固废,类别为hw08,在危废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废液压油年产生量约为0.01t,此类物料属于危险固废,类别为hw08,在危废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为1.6875t/a,此类物料属于危险固废,类别为hw06,在危废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危废库位于厂区东北角,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建设单位目前尚未产生危废,且危废量较小,可在厂区暂存,目前正在与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协议。
5、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项目生产单元设置50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实际生产过程中,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符合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及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在满足后续工作的要求下原则同意通过废气及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企业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设备;
2、企业应加强对现有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公示期:2018年11月27日-12月24日
联系电话:15155119299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