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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科普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汽车用钢板弹簧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02-26832

合肥科普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汽车用钢板弹簧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年2月25日,合肥科普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汽车用钢板弹簧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科普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汽车用钢板弹簧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怀远路以西,东方大道以南三元产业园内,为技改项目。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用钢板弹簧的生产,本项目环评设计最大产能为年产汽车用钢板弹簧1万吨,实际最大产能为年产汽车用钢板弹簧1万吨。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5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05年9月编制合肥科普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5年10月26日通过了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长环建【2005】45号)。于2016年11月编制合肥科普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汽车用钢板弹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12月24日通过了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审批(环建审(新)字【2016】215号)。

项目开工时间为2017年3月,建成时间为2018年9月,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科普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汽车用钢板弹簧生产项目主体及配套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及批复对比:

1、2#生产车间内单片喷漆线位于车间中部,喷漆废气处理设施位于生产车间内东侧,喷漆设备与处理设施之间管道过长,处理效率低下,故为提高2#生产车间喷漆废气处理效率,车间内管道走向发生变动,导致排气筒数量增加。

2、废水处理设施由wsz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变更为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帘漆雾净化装置循环水排水和生活污水,水帘漆雾净化装置循环水排水经物化 芬顿反应器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由厂区西南侧污水总排口排入厂区外排水沟,最终入板桥河。

(二)废气

厂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流平废气、喷漆废气、抛丸粉尘、淬火油烟。单片喷漆工序设置2个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废气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5#、6#)引至楼顶排放。总成喷漆工序设置2个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废气分别经2套水帘式除漆雾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3#、4#)引至楼顶排放。总成喷漆线烘干废气设置1套废气燃烧装置焚烧处理,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2#)引至楼顶排放;总成喷漆线上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供热,产生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1#)引至楼顶排放;催化燃烧装置产生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2#)引至楼顶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6#)引至楼顶排放。淬火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7#)引至楼顶排放。单片喷漆线上流平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2#)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床、钻床、轧机、鼓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降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2.8mg/m3、0.009kg/h,so2最大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0mg/m3、0.008kg/h,nox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5mg/m3、0.055kg/h,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5.3mg/m3、0.116kg/h,so2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0mg/m3、0.079kg/h,nox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9mg/m3、0.301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21mg/m3、0.010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3.4mg/m3、0.100kg/h。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8mg/m3、0.084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714mg/m3、0.009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02mg/m3、0.075kg/h。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4#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8mg/m3、0.086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703mg/m3、0.009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12mg/m3、0.064kg/h。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5#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7mg/m3、0.068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34mg/m3、0.015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5.1mg/m3、0.176kg/h。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6#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9mg/m3、0.048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39mg/m3、0.009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5.0mg/m3、0.103kg/h。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7#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14mg/m3、0.260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处cod日均浓度分别为32mg/l、31.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7.5mg/l、8.1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8.5mg/l、10.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0.162mg/l、0.176mg/l;总磷日均浓度分别为0.03mg/l、0.04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0.32mg/l、0.30mg/l,均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6db(a),夜间最大值为48.9db(a),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屑、除尘器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棉纱废手套、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乳化液、漆渣,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临时贮存场所中,危废临时贮存场所位于厂区东北侧,建筑面积约为20m2,危废临时贮存场所内地面做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槽,具备防渗漏、防雨淋和消防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并设置危废外部标识,公司已与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年产1万吨汽车用钢板弹簧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3月25日
合肥科普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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