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肥东县三十埠加气母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0月16日,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肥东县三十埠加气母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肥东县三十埠加气母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肥东县三十埠加气母站项目位于肥东县龙岗镇三十埠村陈小郢;本项目建设一座日供气能力20万m3的cng加气母站和一座日供气能力为2万m3的cng加气子站以及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可年供气8030万m3(其中cng加气母站年供气量为7300万m3、cng加气子站年供气量为730万m3),cng加气母站主要供应于cng运输车队,cng加气子站主要供应社会车辆的加气。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肥东县三十埠加气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4月29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建审【2014】99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肥东县三十埠加气母站项目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文对比,其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及冷却循环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由站区东侧一个雨水总排口接入大鹏路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二十埠河;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站区东侧一个污水总排口接入大鹏路市政污水管网,达到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进入朱砖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二十埠河。
(二)废气
本项目cng加气母站的天然气在输配过程中为密闭过程,加气站工艺系统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无废气排出。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压缩、减压过程中接头处逸出的微量天然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社会车辆及加气拖车加气过程散逸的少量天然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压缩机等设备压缩、减压或站场异常超压时少量的天然气通过放散立管(6m高)放散,加气过程挥发的少量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09017)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化粪池处废cod日均浓度分别为258mg/l、19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03mg/l、100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59mg/l、70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7.19mg/l、7.07mg/l;均满足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2. 废气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09017)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为2.0mg/m3。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及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水、气)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靠运行,强化风险管控设施。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肥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