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橡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年7月10日,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000万件橡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橡胶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橡胶件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馨芝秀产业园,系租赁合肥道仁洗涤产业管理有限公司b13栋厂房进行生产,为新建项目。本次验收针对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橡胶件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橡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4月12日经肥西县环境保护局以肥环建审【2019】043号文审批。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竣工时间为2019年5月,建成投产时间为2019年5月。
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为1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3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橡胶件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文对比,未发生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污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合肥道仁洗涤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项目区总排口水质达到(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官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312国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官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天河。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混炼、开炼工序、硫化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恶臭(h2s)。
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再与混炼、开炼、硫化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起汇总进入uv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混炼、开炼、硫化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通过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捏合机、开炼机、卷料硫化机、平板硫化机、裁剪冲压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安装减振基座、风机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0.15%~93.85%,uv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91.8%~94.26%,对h2s的处理效率为46.83%~62.89%。
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85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1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有组织排放相应标准(硫化氢有组织排放的标准值为0.33kg/h)。
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25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21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新改扩建中二级标准(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的标准值为0.06mg/m3)。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处ph值范围为7.59-8.56,cod日均浓度分别为261mg/l、25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67.7mg/l、67.1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122mg/l、124mg/l,nh3-n日均浓度为24.6mg/l、26.1mg/l,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和官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2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本项目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目前在此范围内未设置建设学校、住宅、医院等对大气环境要求较高的环境敏感项目。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橡胶件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制定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环保专职人员。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合肥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