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俊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19年8月12日,长丰县俊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长丰县俊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长丰县俊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丰县水湖镇蒋赵村311省道水曹路南侧(东经117.103411º,北纬32.488524º),为新建项目。本公司主要从事石材的生产,可年加工50万吨石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长丰县俊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15日经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长环建【2019】67号)。项目正式投产时间为2019年5月。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长丰县俊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喷洒降尘用水和雾化喷淋用水由石料、堆场物料带走或蒸发于空气中,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现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厂区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筛分工序产生的筛分粉尘、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成品装卸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和原料、成品堆存产生的扬尘。
本项目设置封闭厂房,生产线、产品置于厂房内,将厂区进场入口处至原料下料区的道路全部硬化,通过对场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来抑制车辆运输扬尘。成品库设置雾炮机,通过定期清扫、洒水来抑制成品装卸粉尘和成品堆存扬尘。皮带输送机设置全封闭,皮带跌落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装置,通过喷淋来抑制皮带输送粉尘。
本项目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气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2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58kg/h,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28mg/m3,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0.5mg/m3)。
2、噪声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19080102)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0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视频监控装置
厂区已安装视频监控,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2)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本项目需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实际勘查,目前在此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集中办公等环境敏感点,无食品加工、医药生产等环境敏感企业,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有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3)烟粉尘总量
根据本项目废气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的实际排放量。颗粒物排放速率0.58kg/h,年工作时间为2400h,因此实际排放量为1.392t/a,满足环评中1.7t/a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在满足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厂区地面硬化,强化废气收集系统,规范一般固废暂存;
2、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持续的环境监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公示期:2019年8月12日-9月6日
联系电话:13966796339
注: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签到表长丰县俊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