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实验楼和机动车检测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0年8月22日,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实验楼和机动车检测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实验楼和机动车检测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实验楼和机动车检测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与嘉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内,为新建项目。本次验收仅针对司法鉴定实验楼(1栋6f)和1条环检线进行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实验楼和机动车检测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月21日经瑶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合瑶环审字【2016】015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2872万元,本次阶段性验收部分实际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司法鉴定实验楼(1栋6f)和1条环检线进行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环评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产品方案、规模、原辅材料消耗、主要设备、检验工艺流程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供水由瑶海区市政给水管网供给,用水主要包括职工办公生活用水、保洁用水。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临泉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淝河。
(二)废气
本项目环检线位于环检车间,汽车进出环检线时会产生汽车尾气,汽车尾气通过在检测车间安装排风装置,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车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75db(a)。通过在检测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加强绿化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1)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4.6t,生活垃圾袋装化,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试剂、废试剂瓶和一次性医用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试剂年产量约0.1t,废试剂瓶年产量约0.3t,一次性医用废物年产量约0.4t,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危废库位于实验楼4层中部,建筑面积约15m2。危废库具备防腐防渗、防雨淋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并在门口设置危废库外部标识。本公司已与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协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分别为7~9;cod日均浓度分别为223mg/l、213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01mg/l、97.8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31mg/l、28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4mg/l、13.3mg/l,均满足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2、废气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2db(a),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6db(a),敏感点处噪声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实验楼和机动车检测线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危废储存场所的日常管理,规范台账。
七、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