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电缆附件加工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1月19日,安徽国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年产电缆附件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国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电缆附件加工改扩建项目建设地位于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长安工业聚集区泰山路与竹西路交口东南侧,为改扩建项目。本次改扩建实际建设内容为:①对现有电缆附件生产工艺进行扩建完善,新增造粒机组、扩张机、涂胶机、挤出机等生产设备,新增冷缩电缆附件2800套/年、热缩电缆附件5600套/年、热缩细管800万米/年;②增设维修车间。项目完成后目前全厂实际可年产冷缩电缆附件10800套,热缩电缆附件25600套,热缩细管800万米。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50万元,其中运营期环保投资38.5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国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电缆附件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0月22日经肥西县环境保护局以肥环建审〔2020〕136号文审批。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安徽国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电缆附件加工改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改扩建新增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排水、新增员工的生活废水和食堂餐饮废水及厂房保洁废水。食堂餐饮废水经厂区现有隔油池预处理,厂区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循环系统排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由肥西县环境保护局2011年8月17日出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可知,厂区排水已实施雨污分流。
(二)废气
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厂区冷缩电缆附件车间内废气主要为硅胶模压注射成型废气、聚乙烯挤出废气;热缩电缆附件车间内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热扩废气、涂胶废气和破碎粉尘;造粒油扩车间内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双螺杆造粒废气、油扩废气和硅胶烘干废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
1、冷缩电缆附件车间
硅胶模压注射成型过程、聚乙烯挤出成型过程均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分别在每台注胶机、注射成型机、聚乙烯挤出机出口的上方设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a1)后通过1根内径0.5m,高度15m排气筒(p1)排放。
2、热缩电缆附件车间
(1)有机废气
造粒工序得到的塑料粒子熔融挤出过程、热缩电缆附件热扩张过程和部分电缆附件涂胶过程均会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分别在每台塑料粒子挤出机、热扩机和涂胶机上方设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a2)后通过1根内径0.5m,高度15m排气筒(p2)排放。
(2)颗粒物
塑料粒子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在每台破碎机口上方设集气罩对破碎粉尘进行有组织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内径0.3m,高度15m排气筒(p3)排放。
3、造粒油扩车间
(1)颗粒物
造粒油扩车间内设密闭的配料间1个用于热缩电缆附件和热缩细管造粒的配料,在搅拌机、造粒机投料口上方各设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有组织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内径0.3m,高度15m排气筒(p4)排放。
(2)有机废气
造粒熔融过程、细管甘油扩张过程和硅胶烘干过程均会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油扩机由管道直接收集,分别在造粒机和烘干机上方设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a3)后通过1根内径0.4m,高度15m排气筒(p5)排放。
4、食堂餐饮油烟
食堂餐饮油烟经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搅拌机、挤出机、混料机、造粒机组、破碎机、空压机和车床、铣床、台钻、电焊等模具维修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回用的不合格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和维修车间产生的废边角料集中收集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湿式除尘器产生的残渣和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由企业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废含油抹布手套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进口、出口数据核算可得:
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a1)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约为68%,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a2)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约64%,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约为95%,湿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约为98%,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a5)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约70%。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环科字20201117-05号),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污水总排口处废水cod日均浓度分别为36.75mg/l、35.7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8.65mg/l、8.25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9.75mg/l、9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24mg/l、1.2675mg/l;动植物油和石油类均未检出;满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环科字20201117-05号),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p1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51mg/m3、0.015kg/h;排气筒p2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18mg/m3、0.013kg/h;排气筒p3、p4出口外排颗粒物未检出;排气筒p5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44mg/m3、0.012kg/h。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38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6mg/m3,均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房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2mg/m3,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环科字20201117-05号),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厂界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处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1db(a),夜间最大值为45db(a),敏感点声环境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项目实际水平衡图和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cod、nh3-n排放量分别为0.0528t/a、0.00264(0.00396)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32t/a,均满足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未检出,总量不核算。)
五、验收结论
安徽国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电缆附件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规范化设置排污口的标识标牌;
2、企业应强化废气治理设备和危废储存场所的日常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安徽国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