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56000个干粉灭火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1月25日,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856000个干粉灭火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56000个干粉灭火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56000个干粉灭火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双凤开发区双凤路与凤仪路交叉口往南200米,系租赁合肥众成冷拉型钢有限公司1#厂房进行生产,为扩建项目。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56000个干粉灭火器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环保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56000个干粉灭火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8月13日经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合环长丰建【2020】106号)。
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56000个干粉灭火器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环保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增加废气收集设施,环评中灌装过程在密闭灌装机内进行,无粉尘外溢,实际灌装过程在密闭灌装机进行,并在灌装口增加集气口,粉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试验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试验废水一同接入凤仪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灌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印刷、擦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干粉灌装机、单色印刷机、螺杆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已采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1)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企业职工人数18人,年产生量约为2.7t;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固废: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废毛刷、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年产生量分别为0.05t、0.2t、2.3t。废毛刷、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扩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油墨和废洗网水包装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丝印网版,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产生量分别为0.01t/a、0.02t/a、0.8t/a、0.003t/a。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危废库位于1#厂房外南侧中部,建筑面积约10m2。危废库具备防腐防渗、防雨淋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并在门口设置危废库外部标识,规范建立了危废台账、对危废张贴分类标签,责任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报告编号:pg20110101)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处废水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44mg/l、128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58.8mg/l、52.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2.3mg/l、12.5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25mg/l、32mg/l,均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报告编号:pg20110101)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19×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35×10-3kg/h,满足《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37mg/m3,满足《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mg/m3)。
3、噪声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报告编号:pg20110101)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1.3db(a)、夜间最大值为51.2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合肥大风防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56000个干粉灭火器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危废储存场所的日常管理。
2、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0.11.25-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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