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电器产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4月21日,安徽百仓电器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0万台套电器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安徽百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电器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百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电器产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创业大道37号,系租赁安徽百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4#厂房进行生产,为新建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冷藏箱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实际可年年产10万台套冷藏箱。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百仓电器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百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电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7月9日经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寿环审〔2021〕16号)。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安徽百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电器产品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项目增加2条检测线(增强产品质量检测),减少1台检漏仪,冷媒机r134a和r600a为一套设备,其余生产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均与环评一致。危废库面积由5m2增大为8m2(方便危废分类储存)。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淝河。污水管网、化粪池依托安徽百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现有。
(二)废气
本次验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装配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
本项目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装配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成型机、发泡机、打包机、空压机、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置。发泡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在危废库暂存,分别定期送至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絮金环保碳业有限公司安全处理。危废库新建,位于4#厂房外西南侧,建筑面积约8m2。已完善设置分区贮存的标识标牌、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文要求,本项目未对环境防护距离提出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园区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3~7.9,cod日均浓度分别为222mg/l、227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99.7mg/l、97.4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39g/l、42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25.2mg/l、25.6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3.84mg/l、3.79mg/l,均满足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p1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88mg/m³、3.73×10-2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³)。p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³,最大排放速率为2.17×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32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31mg/m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³)。
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34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中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³)。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2db(a),夜间最大值为5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在满足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安徽百仓电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