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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2-09-06263

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96日,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在斑鸠堰河小流域内,涉及浮山路渠、东支渠 1#排水沟、2#排水沟、柏堰湖。

实际建设内容包括:

1)渠道整治工程拟对浮山路渠(绕城高速-望江西路)渠道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246m。东支渠(杨林路-丰乐河路)渠道进行清淤,清淤长度440m1#排水沟进行清淤,长度200m2#排水沟进行清淤,长度240m设置两处溢流堰设置2处拦水堰:分别位于望江西路箱涵北侧和燕子河路北侧。

2)初期雨水截流完善工程

在浮山路渠增设初期雨水截流井及截流管道、初雨提升泵站、改造现有截流井、增设拦蓄盾、新建杨林路初期雨水就地处理系统、新建燕子河路就地处理系统、新建柏堰湖就地处理系统、雨水排口可视化改造等。

3)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在浮山路渠设置曝气设施、种植水生植物,修复面积9406m2

4)柏堰湖生态完善工程:浮山路渠入口处荷花塘修复面积23000m2,东支渠入口处睡莲塘修复面积6000m2

5)生态补水工程:设置补水提升泵站,沿浮山路铺设补水管道。设置3处浮山路渠补水点,分别位于浮山路渠北侧、望江西路南侧、燕子河路北侧

6)建设在线监测及智慧水务平台。建立智慧流域水环境管控系统,主要包括物联层、数据层、平台层、管理层、服务体系5个方面。综合雨量、水位、水质监测数据,结合管网-河道水质模型,精准调控截流量。  

7草皮复绿工程:河道两侧生态复绿6000m2

8)山水林田湖草沙专项设计:水源涵养林1000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11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32日经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环高审[2022]10013号)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7600万元,环保投资41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39%。

(四)验收范围

次验收针对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1)实际取消两处生物净化渠建设;

2)取消西扩公园内2处滚水坝建设;

3水源涵养林的水上水下观测点改为台阶式观测点;

4)减少了睡莲塘修复面积。取消固定堰,土埂,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

5)生态复绿改为草皮复绿。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文可知,项目的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回填、堆放和车辆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时 排放的燃油机械废气、底泥清淤产生的恶臭等。主要做好运输车辆和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减少尾气排放,采取了施工场地洒水、封闭运输等措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初雨提升泵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1套离子除臭装置处理,经一根3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就近租住,生活污水进当地污水系统,经污水管网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砂浆运输车冲洗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机械维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清液回用;不能利用的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经现场走访调查,施工期未发生污水乱排污染水体的现象。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项目运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管理人员生活利用就近公厕。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在夜间进行施工,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等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为初雨提升泵站、一体化设备运行过程中各类泵、风机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附带消声和隔声设施;已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措施落实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走,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格栅拦截的栅渣、各就地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格栅拦截的栅渣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就地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时采用密闭罐车转运至城管局第三倒土场综合利用。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很好地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临时占地已基本恢复其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未发现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结束后,项目永久占地采取了工程措施,未发现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及痕迹。

本项目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未发现国家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本项目岸线生态改造及修复保护施工过程中,会对治理区域内实施绿化措施,对原有生境进行提升,对区域陆生植被具有提升覆盖率和丰富物种数量具有积极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了以自然恢复为主,恢复成人工植被,生态恢复良好。

河道周边动物主要为麻雀、老鼠等,施工期间,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会对现有动物造成驱离。项目周边为人类活动区,周边麻雀、老鼠已适应人工活动影响的自然生境。项目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动物回迁移原生境生活。项目建成对陆生动物影响较小。

本项目区域不涉及重要湿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未发现国家水生动物。项目施工期短,随着施工结束河内水流逐渐恢复原样,鱼类通道也恢复,因此建设对鱼类影响较小。  

运营期对河流的水质起到明显的改善作用,大大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境,水质的逐步改善,为鱼类、底栖生物和水生植物等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有利于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提高。运营期恢复绿化利于水土涵养和景观美感程度的提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地表水

验收监测期间浮山路渠汇入柏堰湖入口处地表水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7.0~7.3,溶解氧日均浓度分别为6mg/l5.7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0.502mg/l0.503mg/l,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7mg/l1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2.9mg/l、2.3mg/l总磷日均浓度分别为0.114mg/l0.107mg/l高锰酸盐指数日均浓度分别为3.5mg/l3.4mg/l。

荷花塘出水口地表水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7.0~7.4,溶解氧日均浓度分别为7.1mg/l5.9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0.419mg/l0.442mg/l,cod日均浓度16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2.7mg/l、2.4mg/l总磷日均浓度分别为0.062mg/l0.057mg/l高锰酸盐指数日均浓度分别为1.2mg/l1.35mg/l。数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杨林路初雨提升泵站无组织的氨最大浓度0.08mg/m3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为<10(无量纲)。习友路初雨提升泵站无组织的氨最大浓度0.08mg/m3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为18(无量纲)。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相关标准要求(氨≦1.0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杨林路初雨提升泵站、习友路初雨提升泵站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定期检查柏堰湖调蓄塘一体化就地处理设备、杨林路就地处理系统、燕子河路排口一体化处理设备和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签到表、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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