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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高新区绿色智能化基地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5-09-2294

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高新区绿色智能化基地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919日,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高新区绿色智能化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高新区绿色智能化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高新区绿色智能化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4479,为项目。公司主要主要从事散热贴、暖宝宝等的生产。20247月阶段性验收2条散热贴生产线、2条清洁纸生产线、4条暖宝宝生产线验收产能为散热贴17100万片、暖宝宝10000万片、清洁纸2600万只本次阶段性验收针2条散热贴生产线、3暖宝宝生产线实际具有17100万片散热贴、18920万片暖宝宝的生产能力。目前全厂实际具有34200万片散热贴28920万片暖宝宝的生产能力、2600万只清洁纸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20206月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高新区绿色智能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730日经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环高审[2020]111号)。公司于202581变更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废水处理设施、废气环保设备、危废库等均依托现有。其中环境监测、管理费用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2条散热贴生产线、3暖宝宝生产线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中设置涂膏机、包装机等设备,生产能力分别为18/min、72/min等,由于该项目企业属于搬迁到新厂房,故老厂房的绝大部分设备均更新换代,部分设备由人工改为自动化生产,故实际设置的涂膏机、包装机等设备,设备更新升级,减少设备台数,提高设备生产能力为432/min216/min等。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11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照《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地面保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尾水和蒸汽冷凝水。部分纯水制备尾水回用于车间厕所冲洗用水和地面保洁用水,生活污水、地面保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尾水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截导污工程排入巢湖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暖宝宝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散热贴生产线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二次混合、涂膏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暖宝宝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131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散热贴生产线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二液混合、涂膏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密闭收集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ta002-ta009)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通过131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密闭负压收集 uv光氧设备 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2 131米高排气筒(da004)。

(三)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主要是包装机、涂膏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置隔音棉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产生量为328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85t/a、不合格品产生量为0.82t/a、除尘器回收粉尘产生量为3t/a、污水处理站污泥为4.39t/a、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t/a、废ro膜产生量为12/a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17t/a、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1t/auv灯管产生量为0.05t/a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生态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处置;废原料桶产生量为5t/a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为0.05t/a,汇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废库位于厂区内西侧建筑面积约124m2,地面已做防腐防渗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文要求,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提出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目前在此范围内无学校、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满足环评中对环境防护距离提出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根据安徽省华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ahhz[202508152])监测报告显示,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6.6~7.6cod日均浓度分别为45.5mg/l、43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1.65mg/l12.05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39g/l28.2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0.316mg/l0.42175mg/l,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均满足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根据安徽省华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ahhz[202508152]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期间,项目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0mg/m39.50×10-3kg/h;da00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未检出,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64mg/m37.32×10-3kg/h,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1中排放限值中相关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5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7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0kg/h)。da004排气筒出口外排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39mg/m31.64×10-3kg/h,出口外排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94mg/m34.00×10-4kg/h,出口外排臭气浓度为74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硫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1kg/h;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kg/h;臭气浓度(无量纲最高为1000)。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7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00mg/m³,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3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0.5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氨最大浓度为0.28mg/m³,硫化氢0.006mg/m³,臭气浓度<10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相关要求(氨1.0mg/m³、硫化氢≦0.06mg/m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房门口外1m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5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

3、噪声根据安徽省华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ahhz[202508152]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


准要求(昼间65db)。

五、验收结论

合肥小林日用品有限公司高新区绿色智能化基地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持续的环境监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小林阶段性竣工验收文本
签到表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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