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6日,安徽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长安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7位。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安徽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长安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长安4s店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名车广场内田埠西路沃野花园东南面,性质为新建项目,根据实际生产设备核算最大经营规模为年销售小轿车430辆、维修保养汽车3400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3年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长安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月12日经合肥市蜀山区环保局以合蜀环审【2015】032号文审批。
建成时间为2014年,因市场因素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1月合肥市蜀山区环保局就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未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安徽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及其配套和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原环评及批文对比:
①取消了洗车服务及配套沉淀池设置。
②项目实际打磨工艺为湿磨,无打磨粉尘产生,有少量打磨废水产生。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接待客户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及打磨废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接待客户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及打磨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南淝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环节为喷烤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进出维修车间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喷烤漆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采取过滤棉 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烤漆房废气经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和汽车进出维修车间排放的汽车尾气,在维修车间加强通风。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004008)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的ph值范围分别为6.86~6.94和7.01~7.02,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的ss日均浓度分别为47mg/l和49mg/l、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22.7mg/l和128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48.6mg/l和48.8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5.75mg/l和6.02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1.12mg/l和1.15mg/l,均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和(gb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
2. 废气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报告编号:包环监字[2017]09107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喷漆房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最大浓度和最大速率分别为3.64mg/m3、0.016kg/h;二甲苯最大浓度和最大速率分别为2.51mg/m3、0.011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和最大速率分别为10.52mg/m3、0.048kg/h;无组织监测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082mg/m3,满足参照执行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2017年6月22日至2018年2月2日缴费通知单(见附件),折算年用水量为279.4t/a,年排废水量为237.47t/a,计算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12t/a、0.0012t/a,满足环评批复中cod排放总量0.052吨/年、氨氮排放总量0.005吨/年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及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废气及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应设环保管理专职人员。
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1-65309672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安徽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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