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12#楼及10#楼地下二层水泵房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根据安徽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12#楼及10#楼地下二层水泵房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星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青年路与马鞍山路交口西南角,为新建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997.25m2,总建筑面积302856.55m2。本项目共建设4栋安置房住宅楼(1~4#楼)、6栋商品房住宅楼(5~10#楼)、1栋超高层高档办公楼(11#楼)、1栋商业楼(12#楼)及配套公建设施。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1栋商业楼(12#楼)和10#住宅楼地下二层水泵房。12#住宅楼占地面积约715.39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2月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星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3月1日经合肥市包河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包环建审【2016】037号)。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1栋商业楼(12#楼)和10#住宅楼地下二层水泵房。12#住宅楼占地面积约715.39m2,10#住宅楼地下二层生活水泵房建筑面积约444.85m2。安徽星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1#-10#住宅楼及配套公建设施(除10#楼地下二层水泵房)已于2018年12月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包环验审【2018】012号),剩余的1栋超高层高档办公楼(11#楼)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对比,阶段性验收范围内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与环评建设内容一致,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供水由包河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水主要为商铺用水、配套公建用水和绿化用水等。商铺废水、配套公建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淝河。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商业垃圾恶臭、餐饮油烟。地面停车场敞采取自然通风,地下停车场内设排气系统,每天排风6小时,设置竖井,其排风口设于绿化带内。商业垃圾通过密闭的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收集桶位于12#商业楼四周,商业垃圾收集桶已加强管理,每日清扫,一日一清。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本项目12#商业楼西侧规划可设置餐饮业,12#商业楼在引进餐饮类项目时建设单位应督促业主另行向合肥市包河区环保局申请环评审批及自行组织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已在规划餐饮区预留油烟排放通道及油烟净化器的安装空间。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水泵房临近10#住宅楼南侧的地上外1米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7db(a),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8.4db(a);12#商业楼西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7db(a),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5.6db(a);12#商业楼北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1db(a),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6.5db(a)。项目区及公建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12#楼商业垃圾的产生量为360t/a,商业垃圾采用袋装分类收集,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可回收的商业垃圾由物资单位回收,不可回收的商业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12#商业楼四周设置垃圾集中收集桶,垃圾集中收集桶一日一清。
四、验收结论
安徽星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12#楼及10#楼地下二层水泵房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条件。
五、后续要求
制定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环保专职人员。
六、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安徽星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验收监测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