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表面涂装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月19日,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根据表面涂装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表面涂装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杨桃路(315省道)666号,利用现有冲压三车间南侧附跨和焊接二车间西侧作为生产场所,为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表面前处理和喷涂生产线,完全达产后可形成年产45000件零部件的涂装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表面涂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0月25日经肥西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肥环建审【2019】159号)。
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10月,建成时间为2020年11月。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表面涂装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表面前处理废水经电泳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潭河。
(二)废气
①冲压三车间南侧附跨内1#喷漆房、2#喷漆房内调漆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喷漆工序(喷底漆、喷面漆)产生的漆雾、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冲压三车间南侧附跨内烘干道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②冲压三车间南侧附跨内喷粉室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
③焊接二车间内3#喷漆房、4#喷漆房调漆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喷漆工序(喷底漆、喷面漆)产生的漆雾、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本项目冲压三车间南侧附跨内1#喷漆房、2#喷漆房内调漆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和喷漆工序(喷底漆、喷面漆)产生的漆雾和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通过在1#喷漆房和2#喷漆房设置密闭负压收集(每个喷漆房收集风量为25000m3/h,收集效率为98%),冲压三车间南侧附跨内烘干道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烘道密闭收集再经烘道两侧两个集气罩收集后(集气罩尺寸为2m*1.4m,收集效率为98%),汇同一个废气主管,经过一套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8)排放,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冲压三车间外西侧,排气筒内径为0.8m。
本项目冲压三车间南侧附跨内喷粉室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喷粉室内自带的滤筒过滤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收集效率为98%,处理效率99%),经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9),排气筒内径为0.5m,风量为16000m3/h,布袋除尘器位于冲压三车间外西侧。
本项目焊接二车间内3#喷漆房调漆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喷漆工序(喷底漆、喷面漆)产生的漆雾、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通过在3#喷漆房设置密闭负压收集(每个喷漆房收集风量为12000m3/h,收集效率为98%),汇同一个废气主管,经过一套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0)排放,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焊接二车间内西侧,排气筒内径为0.5m。
本项目焊接二车间内4#喷漆房调漆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喷漆工序(喷底漆、喷面漆)产生的漆雾、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通过在4#喷漆房设置密闭负压收集(每个喷漆房收集风量为12000m3/h,收集效率为98%),汇同一个废气主管,经过一套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1)排放,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位于焊接二车间内西侧,排气筒内径为0.5m。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烘干炉、喷枪、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设减振箱体等措施降噪。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经电泳车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cod的处理效率为99.40%~99.45%,bod5的处理效率为99.49%~99.54%,ss的处理效率为62.5%~69.23%,石油类的处理效率为25.47%~55.61%,las的处理效率为99.57%~99.45%,氟化物的处理效率为68.97%~73.03%。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处cod日均浓度分别为30mg/l、28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5.3mg/l、4.3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9mg/l、11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0.733mg/l、0.807mg/l;las日均浓度<0.05mg/l;氟化物日均浓度分别为0.45mg/l、0.41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0.48mg/l、0.54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分别为0.58mg/l、0.57mg/l,均满足山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中未规定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3db(a),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光蛋店村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6db(a),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8#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0mg/m3,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40mg/m3、0.0867kg/h;19#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0mg/m3;20#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90.2mg/m3、1.02kg/h,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19mg/m3、0.0509kg/h;2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0mg/m3,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61mg/m3、0.0397kg/h;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中表2“表面涂装”行业排放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职工办公生活垃圾袋装化,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污泥、脱脂槽浮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危废库位于电泳车间南侧,建筑面积为50m2。危废库具备防腐防渗、防雨淋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并在门口设置危废库外部标识。本公司已与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的安全处置协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5、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本项目需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实际勘查,目前在此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集中办公等环境敏感点,无食品加工、医药生产等环境敏感企业,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有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表面涂装技改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
五、后续要求
企业应强化废气治理设施和危废库的日常管理。
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