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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商广场项目a区商业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0-01-19660

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商广场项目a区商业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0年1月17日,根据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商广场项目a区商业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商广场项目位于肥西县桃花工业园金寨南路与汤口路交口,为新建项目。本次阶段性验收针对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商广场项目a区商业办公楼及配套设施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建华商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2月21日经肥西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肥环建审【2016】190号)。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自主开展了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商广场项目c1#、c2#住宅楼及配套设施的大气、水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合格。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验收针对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商广场项目a区商业办公楼及配套设施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对比,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商业办公废水、保洁废水和后期入驻商业部分经营餐饮业产生的餐饮废水。后期入驻的餐饮企业,其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为部分商家预留油水分离器位置)预处理后汇同商业办公废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派河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商业餐饮燃烧天然气废气、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

由于商业入驻后使用的能源是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故不对其进行处理商业餐饮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商业入驻后产生的餐饮油烟必须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需获得ccep认证)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油烟竖井进行排放,本项目建设仅预留排油烟竖井和油烟净化器安装位置,油烟排放口通向楼顶,满足环评中要求(另: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配套商业用房在引进餐饮类项目时建设单位应督促业主另行向主管部门申请环评审批及自行组织环保验收)。

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设置的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场,地面停车场敞开式布置,采取自然通风,地上停车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场汽车泊位较多,同时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自然补风或机械送风),每小时6次换气,每小时5次补风,地下车库排风引至室外排风口排放。待项目区运营后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通风及排气系统处理后自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房、风机房等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车流的交通噪声和商业等行为的社会噪声。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铝合金窗及中空玻璃检测报告可知,商业办公楼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了符合规范的隔声窗。

本项目共设置一间自管配电房位于项目区负一层,商业办公楼东侧,土建为砖混结构,已做吸声处理,设备置于单独的设备房内,加装了防火隔声门,通风口设置消声器。

本项目共设置一间生活泵房和一间消防泵房,均位于项目区负二层,商业办公楼东侧,土建已做吸声处理,设备已安装弹簧减震器、带有通风散热消声器的隔声罩、罩内附吸声材料,给水管道穿墙和楼板时,已做隔振处理,并安装隔声门。

本项目风机均设置于地下风机房内。共设置4座排风机房,分别位于项目区负一层、商业办公楼西北侧和东南侧,项目区负二层、商业办公楼西北侧和东南侧;共设置2座进风机房,分别位于项目区负一层、负二层,商业办公楼东北侧。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已安装带有通风散热消声器的隔声罩,罩内附吸声材料,已安装减振垫。进风排风口已安装消声器。共设置4个排风口位于地上。

商业办公楼已设置空调外机摆放平台及消声百叶,楼顶已预留vrv空调主机摆放平台。已预留油烟净化器摆放位置和排烟通道。

综上,经上述措施治理后,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临金寨南路、汤口路一侧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6.5dba),夜间最大值为52.8dba),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项目区东、北两侧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3.3dba),夜间最大值为44.4dba),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商广场项目a区商业办公楼及配套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制定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环保专职人员。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签到表

验收意见
联系电话:13856936239
公示期:2020年1月19日~2020年2月19日

 

安徽华豪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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