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乳制品、饮料罐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20日,合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根据乳制品、饮料罐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乳制品、饮料罐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82号,利用现有饮料生产车间进行生产,为改扩建项目。
本项目利用现有饮料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对现有的1条乳制品、饮料罐装生产线(简称ac生产线,下同)的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改建前后全厂产品产能不变。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乳制品、饮料罐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月28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批(环建审(经)字【2017】45号)。
开工时间为2019年9月,建成时间为2020年10月。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乳制品、饮料罐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批文对比未发生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设备与管道清洗废水、铝罐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设备与管道清洗废水、铝罐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锦绣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二)废气
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废气污染源。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高速溶解机、均质机、打检机、包装机、卸罐机、泵等生产设备,其声级值为70~90db(a)。通过采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的措施降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污水总排口处cod日均浓度分别为98mg/l、118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9mg/l、22.9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28mg/l、32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0.644mg/l、0.654mg/l;石油类日均浓度为0.63mg/l、0.92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分别为0.82mg/l、0.46mg/l,均满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1db(a),厂界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9.8db(a),厂界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9t,生活垃圾袋装化,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茶叶萃取过滤产生的残茶叶和糖、果汁溶液过滤时产生的杂质、废弃包装材料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干化污泥。残茶叶、过滤杂质年产生量为32.5t;废弃包装材料年产生量约35t/a。污水处理站干化污泥的产生量为7.5t/a。
残茶叶由竹制枕头厂回收利用;过滤杂质外售给饲料厂统一处置;废弃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公司再利用;干化污泥外售给有机肥料厂统一处置,不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贮存和处置,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验收结论
合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乳制品、饮料罐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合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乳制品、饮料罐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强化废水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合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