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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2021-01-11570

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

2021111日,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新能源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根据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与黄莆山路交口西南角,为新建项目。本次阶段性验收针对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已建的1台高压压缩机、4台双枪加气机及其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阶段性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2012年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石油昆仑徽商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820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建审【2012208号);于2015126日取得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石油昆仑徽商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环保审核意见》,环建函【20152号。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已建的1台高压压缩机、4台双枪加气机及其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不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冷却清净下水。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清净下水接入长江东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朱砖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二十埠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气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汽车尾气。加气过程挥发的少量非甲烷总烃和汽车尾气均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调压计量撬、高压压缩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已采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天计,企业职工人数8人,年产生量约为1.46t;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10104-25)监测报告显示,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的值为6.98-7.51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19mg/l122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22.5mg/l21.2mg/lss日均浓度均为10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51mg/l1.87mg/l,均满足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10104-25)监测报告显示,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

3、噪声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10104-25)监测报告显示,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北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8dba)、夜间最大值为54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a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3dba)、夜间最大值为46dba),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阶段性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加气站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

安徽深燃徽商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1.11-2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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