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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1-01-23564

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1122日,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山南镇杨桃路(315省道)666号,本项利用现有的3#厂房(焊接一车间)作为生产场所,为技改项目。

本次技改项目利用现有的3#厂房(焊接一车间)作为生产场所总占地面积8000m2环评中设计主要建设4条箱式集装房生产线和2表面喷涂生产线,可形成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的生产能力。本次阶段性验收主要针对2已建成的喷涂生产线,目前实际可年表面喷涂3万套箱式集装房(箱式集装房机械加工部分现委外加工,厂区负责表面喷涂后外售,待厂区4条箱式集装房生产线建成后,在厂区自行加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5月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61日经肥西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肥环建审【2020061号)

开工时间为20207月,建成时间为202010月。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阶段性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技改项目环评中喷漆生产线喷漆房和烘干室密闭设置,喷漆房内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室内烘干废气分别经喷漆房和烘干房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冷凝器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7)达标排放。实际由于场地限制等原因,4个喷漆房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分别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的气体分别通过4套冷凝器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后的气体分别通过415m高的排气筒(p17-1p17-2p17-3p17-4)排放。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用水和排水。全厂办公生活废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表面前处理生产废水经电泳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尾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潭河。

(二)废气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

调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喷漆工序(喷底漆、喷面漆)产生的漆雾、非甲烷总烃

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4个喷漆房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分别经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风机风量30000m3/h收集后的气体分别通过4套冷凝器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后的气体分别通过415m高的排气筒(p17-1p17-2p17-3p17-4)排放,排气筒的内径为0.35m4根排气筒设置在焊接一车间顶部

(三)噪声

本次阶段性验收部分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喷枪、空压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其声级值为70~95db(a)。通过采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措施降噪。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用水和排水

2、废气

排气筒(p17-1)出口外排颗粒物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5.8mg/m30.164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2.85mg/m30.080kg/h

排气筒(p17-2)出口外排颗粒物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4.4mg/m30.129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5.94mg/m30.175kg/h

排气筒(p17-3)出口外排颗粒物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4.8mg/m30.139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2.77mg/m30.080kg/h

排气筒(p17-4)出口外排颗粒物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7.4mg/m30.214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2.90mg/m30.085kg/h;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7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1.50mg/m3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38mg/m3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厂内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23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4dba),厂界昼间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0.5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0.3t/a,漆渣的产生量为0.5t/a。危废均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库中,危废库位于电泳车间南侧,建筑面积为50m2。危废库具备防腐防渗、防雨淋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并在门口设置危废库外部标识。本公司已与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协议。危废的建设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有效贮存和处置,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企业厂界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住宅、医院等对大气环境要求较高的环境敏感项目。目前实际生产过程中,本项目厂界环境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符合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验收结论

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箱式集装房生产线技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后续要求

企业应强化废气治理设施和危废库的日常管理

、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合肥市田源精铸有限公司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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