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硕家居有限公司板式家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及批文对比,发生如下变化:环评设计2台封边机,其中一套为备用形式,实际生产中取消1台封边机的建设,产能不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项目区总排口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和花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接入金寨南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板材下料、雕刻、封边工序产生的粉尘,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板材下料、雕刻、封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收集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进入布袋收集系统。
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1个,l1300×b1300×h500mm)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l1500×b1100×h1300mm)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内径0.4m、高度15m)。
(三)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主要来自于台锯、雕刻机、封边机、侧排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处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物为废边角料、木屑、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在厂区暂存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热熔胶包装袋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p1)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1×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58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区污水总排口处ph值范围为6.99-7.25,cod日均浓度分别为81.25mg/l、93.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28.03mg/l、31.53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6.15mg/l、6.13mg/l,悬浮物日均浓度为29.75mg/l、30.5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和花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一般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木屑、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其中废边角料的产生量约为0.8t/a,木屑的产生量约为0.5t/a,废包装材料的产生量为0.1t/a,布袋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43t/a,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热熔胶包装袋。厂区已设置危废临时储存场所,位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为3m2,危废临时储存场所外部设置标识且地面做防腐防渗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3)生活垃圾: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经分类袋装化处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本项目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目前在此范围内未设置建设学校、住宅、医院等对大气环境要求较高的环境敏感项目。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安徽宏硕家居有限公司板式家具生产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企业进一步加强危废治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制定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环保专职人员。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