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国贸天悦花园s1-21地块项目
(c1#办公楼、c2#商业、c区地下车库)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5月26日,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国贸天悦花园s1-21地块项目(c1#办公楼、c2#商业、c区地下车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国贸天悦花园s1-21地块项目(c1#办公楼、c2#商业、c区地下车库)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阊水路交口西南角,为新建项目。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国贸天悦花园s1-21地块项目(c1#办公楼、c2#商业、c区地下车库)及其配套工程、环保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本次验收完成后,项目整体验收完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委托安徽师范大学编制了《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包河区s1407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3月10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建审【2015】74号);于2016年7月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包河区s1407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并于2016年8月24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建审【2016】93号);于2018年10月9日自主开展了《包河区s1407地块开发项目s1-19、s1-20地块》废水、废气的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于2018年12月5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固体废物与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合环验第18-90号;于2019年10月15日完成《包河区s1407地块s1-21地块(国贸天悦花园s1-21地块)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4011100001528)。
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5.7亿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51.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国贸天悦花园s1-21地块项目(c1#办公楼、c2#商业、c区地下车库)及其配套工程、环保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光伏设备面积由1200m2调整为300m2,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新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污水、商业废水、餐饮废水。办公污水、商业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十五里河。
(二)废气
本新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商业楼餐饮油烟。
①汽车尾气主要来自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场,地面停车场敞开式布置,采取自然通风,地上停车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场汽车泊位相对较多,内设排气系统,每小时6次换气,进风≥5次/小时,地下停车场排风引至室外排风口排放。
②商业楼餐饮油烟已预留油烟排烟通道及抽油烟机的安装位置。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后集中抽至商业屋顶排放。
(三)噪声
本新建项目噪声源为泵房、地下车库排风机、配电设备、vrv多联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消防水泵、生活水泵等设备安装减振器,采用低噪声设备;水泵房、风机房、地下配电房等不位于住宅楼的垂直正下方,设备用房安装隔声门窗等;vrv多联机放置于专门的设备平台;调压器设备置于专门设备房内,安装减振器,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穿越空调机房维护结构的所有管道和安装洞周围的缝隙都严密封堵。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新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办公垃圾、商业垃圾。
办公垃圾、商业垃圾:可回收部分垃圾由物资公司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噪声: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21051207)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
(1)厂界东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6db(a),噪声夜间最大值为5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db(a),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2)敏感点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db(a),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公建设施(燃气调压站)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db(a),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国贸天悦花园s1-21地块项目(c1#办公楼、c2#商业、c区地下车库)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绿化,做好生活垃圾的定期清运。
七、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1.5.27-2021.6.24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