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瑞电气有限公司套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22日,安徽金瑞电气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套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套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金瑞电气有限公司套管生产项目位于合肥市肥西县严店乡工业聚集区解放路与合铜路交口西南角,利用厂区现有5#厂房和6#厂房1f作为生产的场所,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从事变压器套管的生产,总建筑面积约为4500m2,项目设有生产车间、高压试验站、原材料暂存区、仓库等。项目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200只变压器套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11月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套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2月26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1〕2019号)。开工时间为2021年4月,建成时间为2021年8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安徽金瑞电气有限公司套管生产项目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1)生产设备:因实际生产需求,本项目减少2台芯体烘箱和4台涂装烘箱,实际生产能力与原环评设计生产能力一致。
(2)危废库位置:为了便于生产,危废库位置设置由6#厂房内1f西北面改为5#厂房外西侧。
综上所述,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地面保洁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肥西县中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本项目排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和雨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包绕工序产生的包绕废气、固化工序产生的固化废气、调漆工序产生的调漆废气、刷漆工序产生的刷漆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废气、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气。
本项目固化废气、烘干废气、调漆废气、刷漆废气和清洗废气通过封闭集气系统收集,包绕废气通过封闭集气罩收集,收集到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包绕机、芯体烘箱、涂装烘箱、自制混料机、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环氧树脂混合料和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漆桶、废稀释剂瓶、废清洗剂桶、废环氧树脂桶、废固化剂桶、废促进剂桶等)、废活性炭、废环氧树脂混合物料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中,委托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危废库位于5#厂房外西侧,建筑面积约为10m2。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废库地面采用镀锌钢板,做了防腐防渗处理,并在门口设置围挡,在墙面贴上危废库管理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环科字20210917-10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6.6~6.9,cod日均浓度分别为52mg/l、48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2.9mg/l、11.6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4.98mg/l、3.53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31mg/l、30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0.12mg/l、0.12mg/l,均满足肥西县中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环科字20210917-10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p1排气筒出口外排vocs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747mg/m³、6.63×10-3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23mg/m³、2.04×10-4kg/h,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79mg/m³、7.01×10-4kg/h,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70mg/m³,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³),苯乙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vocs最大浓度为0.333mg/m³,甲苯最大浓度为0.074mg/m³,二甲苯最大浓度为0.069mg/m³,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4.0mg/m³,甲苯≦0.2mg/m³,二甲苯≦0.2mg/m³);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3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中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³)。
3、噪声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环科字20210917-10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db(a)、夜间最大值为47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cod纳管量为0.0707t/a、氨氮纳管量为0.0062t/a,vocs排放总量为0.0069t/a,满足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本项目设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米为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实际运营过程中,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增医院、学校和居住区等敏感点,符合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在满足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企业应加强对现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台账和环保档案。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名单见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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